女方怀孕期间是能离婚的,但是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只有在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才可以离婚。
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案例一: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认定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驳回男方诉求。
案例二:女方在孕期发现男方出轨,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从上述规定和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问题,法律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这是为了保护特殊时期女方的权益以及胎儿的利益。男方不得随意提出离婚,除非存在特定情形。而女方则有相对的自主权,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离婚。在实际生活中,双方都应尊重法律规定,理性对待婚姻关系,尤其是在女方怀孕期间,更应谨慎处理,避免因冲动或不了解法律规定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严格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以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