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欺诈构成要件:
一、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
二、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三、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
四、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案例一:王某虚构自己的车辆价值,向保险公司投保高额保险,后故意制造车辆损毁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
案例二:张某在其母亲未去世时,就伪造其母亲死亡证明等材料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明显符合保险欺诈构成要件,其通过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来骗取保险金,严重侵犯了保险公司财产所有权和国家保险制度。而张某的行为同样恶劣,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来骗取保险金,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保险欺诈犯罪。保险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利益和经济稳定,任何欺诈行为都不应被容忍,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