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可以撤销假释:
一、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
二、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的,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
三、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
《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案例一:张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次实施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查,其行为构成新罪,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他的假释。
案例二:李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被发现其在假释期间曾有诈骗行为,该新罪处于追诉时效内,随后其假释被依法撤销。
在这些案例中,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假释撤销情形的严格规定和执行。对于罪犯而言,获得假释是一种给予其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一旦出现法定的撤销假释情形,就必须依法进行处理。这既是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的需要,也是对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也提醒那些处于假释状态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避免因自身的错误行为导致假释被撤销,重新陷入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