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雇用,指雇主有偿让被雇者为其提供劳务,这里特指雇主有偿让逃离部队的军人为其提供劳务。
情节严重,指战时雇用的,雇用指挥人员或者其他担负重要职责的人员的,雇用多人的,长期或者多次雇用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因雇用逃离部队的军人影响部队完成作战和其他重要任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一:王某在明知李某是逃离部队军人的情况下,长期雇用其在自己的工厂工作,且在相关部门多次警告后仍不悔改。最终,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张某在战时雇用了一名逃离部队的重要职责军人,严重影响了部队的作战部署。经法院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在这类案件中,雇主必须明确知晓所雇人员是逃离部队的军人,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才会构成犯罪。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综合考虑战时、雇用人员的身份、雇用的人数、时间以及对部队造成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同时,法律的规定是严肃且明确的,任何试图规避或违反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国家的军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