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罪既遂处罚如下:
1、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甲作为某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通过伪造验资报告等手段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经司法机关查处,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乙公司在成立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丙采取隐蔽手段抽逃大量出资,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最终丙及乙公司均受到法律制裁。
在这类案件中,要准确认定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及相关情节的严重程度。对于个人或单位的犯罪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提醒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们,要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应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