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的花费可以去法院起诉。
1.一般而言,恋爱期间的日常开销、赠予礼物等,通常被视为双方自愿的交往行为,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债务关系。
2.除非有明确的借贷协议或能够证明其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手段导致的不公平交易,否则这些花费很难通过法院获得返还。
3.如果双方在恋爱期间存在大额经济往来,且没有明确的赠予意图,而是基于某种特定目的的支出,那么可能会构成借贷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关系,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 法院起诉的费用及交纳方式1.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
2.预交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方式,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标的额等因素确定,并在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中告知当事人。
3.原告应在接到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如被告提出反诉或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则分别由反诉人或上诉的双方当事人预交。
4.诉讼费用的交纳方式多样,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具体方式需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