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债权人在起诉中胜诉,然而在法院执行阶段中,欠债人却始终不还或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的话,那么一定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而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就包括常见的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划拨等。对于名下有资产的欠债人,法院可以直接划拨相应欠款。但如果对于名下没有资金,却有房产、汽车、奢侈品、高价值资产的欠债人。
法院可以将其名下资产查封,并以公开、竞争的形式将借债人的资产拍卖出去(唯一住房不得),或者直接变卖,以所得款项清偿债务。多卖的资金,将如数返还给借债人。
另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而且借债人名下的资产需要由申请执行人进行举报,由法院进行查询、被执行人进行报告,所以借债人了解对方名下有哪些资产非常重要。
如果债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以后,借债人将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要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较困难,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2.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3.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4. 违反限制消费令;5.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但如果借债人确实没有钱,或者财产转移手法比较干净,在法律层面确实处于没钱的状态,那么借债人不一定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是会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享受国家联网管控的高级消费(飞机、高铁、五星级酒店等),但对于非明文规定的高级消费,还是允许的。
2、申请拘留
在法院将欠债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欠债人有钱但依旧拒绝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欠债人拘留,以迫使欠债人还款。
理论上讲,债权人可以不限次数的要求拘留欠债人,每一次可以拘留15天。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其实要申请拘留也需要达到一些硬性条件。首先就是一定要起诉对方并胜诉了,并且申请了强制执行,而对方名下有财产却拒不履行、或有暴力抗法行为的,法院才能对其进行强制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而对于拘留也有钱不还的人,则可以上升到入刑的地步。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对于欠债不还的人,债权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力,而如果要是面对了资产转移手法干净,名下虽然没有资产,但家人却有巨量财富的人,就可以再想其他办法。
3、老赖克星
如果欠债方确实没钱,且名下资产已经变卖、抵押,生活过得穷困,那么债权人即使无法要回自己的钱,却也是无可奈何的一件事;但可气的是,某些欠债人明明早就把资产悄悄转移给了父母、子女等,他们自己名下虽然没有相应资金,可是并不影响他自己以及他的家庭过上富足的生活。
他们虽然被限高了,可是只要不进行高消费,并不影响日常生活。他们自己的*信、*付宝、银行卡等虽然被冻结了,但并不影响他们使用父母、子女或身边亲人的银行卡、移动支付。而你却拿对方没有任何办法,甚至可能还会因为对方欠债导致自己的公司资金链断裂、家庭破裂、生活困顿。
所以,对于欠债者,债权人要么在借出的时候就做好对方欠债不还的准备,要么就要用好上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