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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担保物权消灭 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543°c 2023-10-19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担保物权,往往是会存在消灭的情形的,担保物权消灭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哪种情形之时担保物权不会消灭?在什么情况下担保物权消灭在下列情形,担保物权消灭:(1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担保物权,往往是会存在消灭的情形的,担保物权消灭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哪种情形之时担保物权不会消灭?

在什么情况下担保物权消灭

在下列情形,担保物权消灭:

(1)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须注意:若主债权部分消灭,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并不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www.ruilaw.cn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均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须向相对人作出,但无须任何人同意;

(4)担保物因不可归责于担保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无代位物(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消灭;

(5)混同。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人成为同一个人的,担保物权消灭;

(6)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保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7)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律师补充:

担保物权的特征是:

1、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

2、担保物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

3、担保物权限制了担保人对担保标的物的处分权;

4、债权人享有对担保标的物的换价权;

5、担保物权能够担保其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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