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气死人不偿命,生活中拌嘴吵架是常事,最可怕的是争吵时被情绪所控,口不择言伤人,一副非要把对方气死的架势。
网友咨询:
辱骂气病他人是否应担责?
律师解答:
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俩人吵架一个人气病了,如果另一个人是故意为之的,一般需要负责任。若吵架已经涉及公然侮辱的,一般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发生言语冲突而把人“气死”或者“气病”,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若是当事人在公共场所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致使对方死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若是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不宜动怒,仍然采用言语刺激,致使当事人病发身亡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律师补充:
若当事人确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决定承担责任的多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