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的遗嘱中,一般都涉及到房屋继承的问题。在有时候有这样的情况,立遗嘱人在立遗嘱之后对遗嘱进行公证,但是涉及到的房屋并没有产权证。那么,遗嘱公证没有产权证可以做公证吗?
网友咨询:
没有房产证的遗嘱可以办理公证吗
律师解答:
不能公证的,因为无法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遗嘱按要求写就有效。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律师补充:
房产公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
【法律法规】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