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工人来说,工作只是一种求生手段,没有人真正喜欢上班,更没有人喜欢加班。虽然内心极不情愿,但是多数情况下,迫于生活压力,担心不服从公司安排会被领导穿小鞋,甚至被辞退,而不得不加班。
网友咨询:
如果公司强制加班,打工人是否可以拒绝呢?
律师解答:
如果公司强制加班,员工能拒绝。
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应当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其次公司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律师补充: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这个加班限度,即使给付加班费也是违法的,员工不仅可以拒绝超时加班,还可以去劳动监察委投诉企业的违法行为,让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企业以此为由,辞退员工,那显然属于违法辞退,是要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