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公民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嘱咐或嘱托,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为顺应时代变化,呼应社会需求,民法典新增打印遗嘱等遗嘱形式,为实践中的新遗嘱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使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更加多元便捷。
网友咨询:
打印遗嘱应具备什么形式要件?
律师解答:
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遗嘱的文本形式,而非遗嘱人的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是无论是由遗嘱人本人打印还是他人代为打印,均应认定为打印遗嘱,而不能因为打印人不同而认定为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人也必须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以证明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都是经过遗嘱人认可的。
4、在遗嘱的文本上须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律师补充:
打印遗嘱是通过两个步骤(书写遗嘱、遗嘱打印)形成的,因此也就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这两个步骤,即在书写遗嘱时其应在场,全程见证遗嘱人或他人在由脑上书写遗嘱;在打印遗嘱时其也应该在场,全程见证电脑中的遗嘱被打印机打印出来。而且,在遗嘱打印出来后,见证人还应检查打印出来的遗嘱内容与电脑上所书写的遗嘱的内容是否一致。
没有遗嘱人、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部分是无效的。因为在打印遗嘱不止一页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遗嘱人、见证人的签名,无法保证未签名的页面上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保证这些页面上的内容没有被伪造或被篡改,故从保障遗嘱人及其继承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对此应该从严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