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网友咨询:
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需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2、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3、内容的时限性;
4、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5、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6、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律师补充: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是指以书 面、口头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并加以张扬、散布。宣扬他人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二)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具体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等。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 由于侵权行为所直接引起。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故意或过失,如出干发泄不满,报复他人等目的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