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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补贴,算不算工资

瑞律网整理发布 43°c 2023-08-11
导读: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经常需要面临的问题就是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劳动者工资总额时,由于目前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项目繁杂,当事人之间对一些补助、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往往容易产生争议。网友咨询: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补贴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经常需要面临的问题就是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劳动者工资总额时,由于目前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项目繁杂,当事人之间对一些补助、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往往容易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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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补贴,算不算工资?

律师解答:

工资补贴、津贴、奖金都是算在总工资中的。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律师补充: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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