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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转让需要满足哪些

瑞律网整理发布 88°c 2023-08-10
导读: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需要哪些基本条件呢?网友咨询:债权的转让需要满足哪些律师解答: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需要哪些基本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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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债权的转让需要满足哪些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律师补充: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

1、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是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3、是债权的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4、是第三人在取得债权后,可享有与此有关的从权利。

5、是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6、是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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