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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被对方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60°c 2023-08-08
导读: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国家专门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而设立的民事法律救济途径,相当于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将加害人阻拦在够不到受害人的地方。网友咨询:分手后被对方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律师解答:可以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国家专门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而设立的民事法律救济途径,相当于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将加害人阻拦在够不到受害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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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分手后被对方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律师解答:

可以。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家庭成员间,而是扩展到婚姻的前后阶段:恋爱交友中、终止恋爱关系后、离婚后,符合条件,都可申请;此外,不再将遭受肢体暴力或危险 作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前提,纠缠骚扰、泄露传播妇女隐私个人信息等不当行为和危险,都可构成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

律师补充: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可以向受害人居住地或者加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基层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人在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24小时内作出。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准备:

1、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摘抄、户籍口卡信息、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措施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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