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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是行政确认还是许可

瑞律网整理发布 969°c 2022-05-12
导读:想要结婚的两个人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只有登记取得结婚证之后的男女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那么你知道婚姻登记是行政确认还是许可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结婚证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婚姻登记行为行政性的内容。

1、从主体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婚姻登记机关(行政主体——在城市为民政部门;在农村为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取得婚姻登记资格的人员(行为主体或者叫行政人)作出的。

这有三层含义:首先,婚姻登记行为是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而不是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行为;其次,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一种组织,而非自然人,而组织作为一种抽象体是无法直接实施婚姻登记行为的,所以,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是婚姻登记机关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换言之,婚姻登记行为必须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来实施;第三,婚姻登记行为作出后,其法律后果由婚姻登记机关来承受,而不是由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来承受的。

2、从对象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针对特定的符合婚姻登记法定条件的自然人作出的。

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不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办理婚姻登记。

3、从方式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即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单方作出的,它的成立与否,只取决于婚姻登记机关的单方意志,不以婚姻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尽管婚姻登记行为必须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而作出,但婚姻当事人的申请只是婚姻登记机关作出婚姻登记行为的前提,是否作出婚姻登记行为,则是婚姻登记机关单方决定的。

4、从效果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能直接导致婚姻当事人产生婚姻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颁发结婚证,则赋予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如财产共有权、被扶养权、继承权以及性权利等等;同时也科以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义务,忠诚的义务、抚养的义务等等。

颁发离婚证,则驳夺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同时也免除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义务。所以说,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生效时间

1.送达之日起;

2.在预定的期限到来时;

3.即时生效:紧急情况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婚姻登记是行政确认还是许可的问题。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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