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了,没有很大的影响。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
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勘察合同备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2、设计合同备案
(1)设计合同原件3份;
(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
(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3)标底文件原件一份(标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有编制说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
(3)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原件1份;
(5)类别确认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取消工程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取下工程合同备案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