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民政部举行例行发布会。在会上民政部表示,为满足群众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在7省2市启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有效的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会内还提出将会协调有关部门,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持续推动“为爱减负”。
因此,异地也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协议离婚
目前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这五个省份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区内居民凭借居住证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1、试点省份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3、申请离婚后,应在离婚冷静期满之后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另一方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所地的,可以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居住证、暂住证、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材料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
当然,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没有异议,但是当地民政局不能办理异地离婚手续的,可以到法院申请调解离婚。
因此,只要满足上述情形,想要离婚的都可以在异地申请离婚。
但是现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确定管辖法院是办理离婚案件的一个难点问题。在实践中,还经常会涉及到经常居所地的确定、涉外婚姻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因此最好是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做全准备,避免费时又费力。
专业分析
在外地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夫妻双方属于诉讼离婚的,那么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