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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 170°c 2024-08-22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颁布单位: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

公布日期:2016-04-11

施行日期:2016-04-11

时 效  性:有效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理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内容如下:

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主旨

本条是关于实习学生的相关要求。

释义和理解

本条明确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纪律、完成学习任务、接受实习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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