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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首页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
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