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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瑞律网整理发布 349°c 2022-03-05
导读:工伤认定后,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论是医药费还是停工期间的待遇,职工都可以依法享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依据工伤认定结果,职工可要求工伤医疗费、安装假肢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或死亡职工近亲属应向区、县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工伤鉴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的结果包括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非工伤和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作出认定等,并有严格的时限规定。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重要前提。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一是应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后进行;二是必须存在残疾,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残疾;三是必须对工作、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三、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原始材料,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一寸同底相片4张;

6、规定的其他材料。

通过上面这么文章,大家应该知道了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咋办。其实手续并不难,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需要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及证明关系的书面凭证等资料,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相关部门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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