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脱逃罪的主犯,按照其全部罪行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逃脱罪的从犯,应当在此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一:甲与乙共同策划并实施了从看守所逃脱的行为,甲在其中起到主要作用,乙起到辅助作用。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系主犯,对其按照脱逃罪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乙系从犯,在主犯量刑基础上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案例二:丙在被关押期间,在他人的煽动下参与了脱逃行动。最终丙被抓获,法院认定丙为从犯,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后,给予其减轻处罚,判处拘役三个月。
在脱逃罪共犯的判刑中,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来准确量刑。对于主犯,因其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给予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刑罚。而对于从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是法律的明确要求,这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要仔细甄别各共犯在脱逃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公正判决。同时,也提醒被关押人员,不要妄图通过脱逃来逃避法律制裁,否则必将受到更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