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只是房管局过户前的一个例行手续而已,如果仅仅进行了网签,而又没有签订其他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是否收取定金,这样的网签是可以毁约的。如果在其它买卖合同上面收取了定金,则不能违约。否则已经交付的定金,卖方应当双倍返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陈某通过中介与李某达成了购买其二手房的意向,并完成了网签。但之后李某看到房价上涨,便想毁约。双方在之前并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且未约定定金,最终李某成功毁约。
王某将自己的房子网签给赵某,并在一份补充协议中收取了赵某定金,之后王某反悔想违约,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双倍返还定金。
在房产纠纷中,对于网签后卖方是否能违约的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上述案例,若未满足特定条件,卖方可能得以毁约,反之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的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合同的严肃性和交易的稳定性。作为卖方,在进行网签等行为时,应明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而作为买方,也需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