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的适用具体如下: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张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其构成犯罪,同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其适用了罚金刑。在该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张某的犯罪情节、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了适当的罚金数额。
李某因触犯某罪名,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其适用了并科式的罚金刑,要求其在服刑期间也必须缴纳相应的罚金。
在上述第一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体现了罚金刑适用的灵活性和合理性,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罚金数额,以实现刑罚的目的。而在第二个案例中,并科式罚金刑的适用确保了对犯罪行为的全面惩处,既让犯罪分子受到自由刑的限制,又通过罚金刑对其经济方面予以制裁,这符合刑法的整体精神和立法意图。在实践中,罚金刑的适用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