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谓非法是指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规章制度,不属于接触、保管国家秘密文件的人员而持有属于国家绝密物品,或者虽属于保密工作人员,但其持有该绝密物品没有合法根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一:王某在非工作场合获得一份国家绝密文件,被发现后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和用途,最终被依法判刑。
案例二:李某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了国家绝密物品并私自持有,面对调查时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从而受到法律制裁。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的行为,法律是绝不姑息的。只要违反了相关规定,持有了这类物品且不能说明正当来源和用途,就必然会面临法律的惩处。这也提醒人们,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去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和准确的量刑,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