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案例一:王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车出行,被交警当场查获,最终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并拘留。
案例二:李某在明知自己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下,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结果发生交通事故,李某不仅面临高额罚款和拘留,还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驾驶证吊销期间无证驾驶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这种情况下,驾驶者应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切勿铤而走险。而对于执法部门来说,应当严格执法,对这类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众安全。同时,广大市民也要提高法律意识,监督身边存在的此类违法现象,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