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等同于无证驾驶,但两种状况都归于交通违法行为,仅处分力度不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退还机动车。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王某在驾车途中遇到交警检查,发现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交警依法扣留了王某的车辆,王某随后提供了驾驶证,交警在确认后退还了其车辆,并对王某处以警告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王某虽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但及时提供了证件,交警的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应随时携带驾驶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尽管不属于无证驾驶,但也是违法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李某开车上路,同样未携带驾驶证,被交警拦下。李某以为这就是无证驾驶,十分慌张。交警按照规定扣留其车辆,李某提供驾驶证后,交警依法对其处以五十元罚款。
李某对相关规定的不了解导致其过度紧张。实际上,只要能及时提供驾驶证,就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但这也警示大家要熟悉交通法规,清楚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对于未携带驾驶证的行为,依然会受到相应处罚,不能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