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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97°c 2025-02-06
导读:婚姻家庭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的话,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

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的话,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举例说法】

案例一:李某与张某结婚后,张某带来一个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小王,但李某与小王之间并未形成实质性的扶养关系。后来李某去世,小王主张继承李某的遗产,法院最终判决小王无权继承。

案例二:赵某与孙某再婚,孙某有一女儿小刘,赵某对小刘在生活和教育上从未有过任何付出,双方也没有经济往来。赵某去世后,小刘试图继承赵某的部分遗产,被依法驳回。

【律师点评】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就不应享有继承权。就如上述案例,明确地体现了这一法律原则。法律旨在保障真正有扶养关系的继亲属的权益,同时也防止无实质关系的人随意主张继承权,以维护继承秩序的公平与公正。大家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应尊重法律规定,明晰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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