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争取尽早封存病历。
2、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
3、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4、若怀疑病人的不良情况可能是由于输液、输血、注射或服药等所致时,病人及家属可要求立即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进行封存保留,以备进一步检验。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家属及时封存了病历,并在对患者死因存在疑问时果断要求尸检,同时积极收集相关证人证言,最终在诉讼中掌握了有力证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还有一个案例,患者怀疑不良情况是因输液导致,家属立刻按照规定对现场相关实物进行封存保留,后续经过专业检验,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关键证据。
在医疗事故案件中,证据的取得至关重要。上述案例充分说明了患者及家属积极采取行动、依法依规获取证据的重要性。及时封存病历可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遗失;要求尸检能明确死因,为后续的维权提供关键依据;收集证人证言和封存相关实物也都是重要的证据获取途径。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并运用这些方法,在遇到医疗事故时,冷静、果断地采取行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医疗机构也应依法配合,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