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基本特征: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A 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时,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例如在公司决策时,因为章程中对某些事项规定不明确,导致股东之间产生了较大争议,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B 公司的章程在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记载的一些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公司面临外部审计时,这些不实内容被发现,给公司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和负面影响。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公司章程的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都至关重要。如果公司章程缺乏法定性,就可能导致公司的运作失去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引发各种混乱和纠纷。而真实性一旦缺失,会使公司面临潜在的风险和信任危机。自治性若不能有效体现,公司的自主管理和决策将会受到影响。公开性不足则可能使相关方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的情况,对公司的发展和合作产生不利。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严格遵循法律要求制定章程,确保其各项特征得以充分体现,以保障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