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属于刑事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一样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案例一:甲是某公司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大量资金占为己有。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依法展开调查,通过对公司账目、相关人员询问等一系列工作,掌握了充分证据,最终将甲成功抓获并依法处理。
案例二:乙在某企业担任重要职务,长期通过各种手段侵占企业财产。公安机关在接到线索后,迅速行动,细致侦查,从众多复杂的交易和资金流向中找出关键证据,成功侦破此案,让乙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职务侵占罪的调查中,公安机关会秉持严谨、公正的态度,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从受理案件到审查证据,再到决定是否立案,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这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案件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同时,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一旦涉及此类案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以便案件能够顺利侦破和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