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校花骗财的,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量刑标准如下:
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构成诈骗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一:某男子通过网络伪装成校花与多人交往,骗取钱财共计 5 万余元,后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该男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一男子假冒校花身份,以各种理由向他人索要财物,诈骗金额达 8000 元,最终该男子被依法惩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对男子冒充行为以及获取钱财的非法性的认定。若证据确凿,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就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量刑。同时,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财产安全。司法机关应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确保公正审判,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处,也给社会公众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