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亲人的钱一般不会构成盗窃罪。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甲某因一时经济困难,偷拿了父母放在家中抽屉里的一笔现金,后其父母发现后选择原谅甲某,最终司法机关未对甲某以盗窃罪论处。
案例二:乙某长期偷拿亲属的财物且不知悔改,虽亲属多次劝诫但仍我行我素,亲属无奈之下报警,司法机关鉴于其行为恶劣,对乙某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考虑到亲属关系给予了一定从宽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偷亲人钱的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盗窃的金额大小、盗窃的频次、是否获得亲人谅解等。如果亲人选择谅解,一般可不认定为犯罪,这体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兼顾了亲情关系和社会伦理。然而,若行为人长期、多次实施此类行为且无悔改之意,即使是亲人的财物,也应受到法律制裁,只是在量刑时会酌情从宽,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