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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线之间是结伙作案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91°c 2025-01-29
导读:刑事辩护上下线之间是结伙作案么上下线之间进行作案不能完全表示为结伙作案。结伙作案,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几个犯罪行为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或者各自分工实施了某种犯罪的行为。结伙作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上下线之间是结伙作案么

上下线之间是结伙作案么

上下线之间进行作案不能完全表示为结伙作案。结伙作案,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几个犯罪行为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或者各自分工实施了某种犯罪的行为。

结伙作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2、共同作案前有明确的组织、策划过程;

3、所涉案件事实复杂。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举例说法】

案例一:甲和乙共同实施盗窃,事先有过简单商量,但并无明确的组织和策划过程,二人随机选择目标进行盗窃。

案例二:丙和丁在多起诈骗案件中合作,每次作案前都会详细策划分工,但案件事实相对不复杂。

【律师点评】

在第一个案例中,虽然甲乙共同作案,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组织和策划过程,不能简单认定为结伙作案。而在第二个案例中,丙丁既满足共同作案,又有明确策划且案件事实并非简单,更符合结伙作案的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下线之间是否构成结伙作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认定,不能仅凭共同作案这一点就轻易下结论,要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定性准确,维护司法的公正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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