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赡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张某有三个子女,在张某年老后,长子和次子长期不照顾张某,只有小女儿一直悉心照料。张某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长子和次子却要求平均分配遗产。
在这个案例中,长子和次子虽有继承权,但其未尽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小女儿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时应予以多分甚至可以多分更多。法律这样规定旨在倡导尊老爱老、赡养老人的良好风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多年来对李某不闻不问,李某一直靠自己的退休金生活。李某去世后,儿子却回来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遗产。
李某的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依法不应获得全部遗产。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体现法律对赡养行为的鼓励和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约束,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