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没有数额限制,也就是说,原则上不管抢多少钱都构成本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案例一:王某在深夜对一名路人实施暴力,抢走其身上仅有的 50 元现金。尽管金额不大,但仍被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在公交车上对多名乘客进行威胁,抢走乘客们的财物总计 300 元,最终被依法判刑。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明显看出抢劫罪的认定并非单纯依据抢劫的金额。即使抢劫的财物价值较小,但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比如案例一中,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不能因其抢的钱少而不认定为犯罪。案例二中,李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属于加重情节,依法应受到更严厉的惩处。法律对于抢劫罪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抢劫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