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特征如下:
1、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某些原则例如等价有偿原则,不能适用于调整财产继承法律关系。
2、客体比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窄得多,仅为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物、财产权利与债务。
3、在内容方面与许多民事法律关系有所不同。例如财产继承权不同于债权,其权利的实现并不需要义务为任何行为或不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张某去世后,其子女就其留下的房产发生争议。其中一个子女主张按照等价有偿原则来分割房产,但法院根据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特征,认定该原则不适用,最终依据法律规定对房产进行了合理分配。
李某离世时留下一些债务和少量财产,其继承人认为应先偿还债务再继承财产。法院经审理确认了财产继承法律关系中客体的范围,对合法财产和债务进行了妥善处理。
在财产继承的法律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对于等价有偿原则不能适用于财产继承法律关系这一点,继承人应当明确,避免产生不适当的诉求。而对于遗产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界定哪些是可以继承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相关债务。只有依据法律,才能确保继承过程的公平、公正,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案件中,律师要依据这些特征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维护当事人在财产继承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