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案件 > 现行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4°c 2025-01-23
导读:刑事辩护现行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

现行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举例说法】

案例一:某国有公司的管理人员在重大项目决策中,未进行充分调研和风险评估,导致公司遭受巨额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十万元,最终被依法追诉。

案例二:一国有公司的负责人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最终破产,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律师点评】

从上述规定和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认定,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以及是否造成了相应的严重后果,如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停产破产或恶劣影响等。法律对于此类犯罪的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同时,也提醒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避免因失职行为而触犯法律。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认定犯罪,确保不枉不纵。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