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卖掉婚前按揭房的所得款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财产婚后处理,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李某婚前有一套按揭房,婚后将其出售并获得一笔款项。在婚姻期间,李某的配偶认为这笔款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李某坚持认为这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最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款项系李某婚前按揭房出售所得,应认定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明确了婚前按揭房出售后的款项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婚后处理仍属于个人财产。虽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售房屋获得款项,但该房屋原本就是婚前个人所有,其所得款项自然也应归个人所有。这也提醒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要有清晰的认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处理类似财产问题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某婚前购买了一套按揭房,婚后与配偶共同偿还了部分贷款。后来将该房屋出售,获得一笔较大的款项。其配偶主张该款项应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时,综合考虑了房屋的购买情况、还贷情况等因素,认定出售房屋所得款项中,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部分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此案例较为复杂,涉及到婚前按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法院的判决是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有共同投入的情况,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具体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哪些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这也体现了法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既要保护个人财产权益,又要考虑到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贡献。夫妻双方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尊重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