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是属于故意犯罪,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因为是明知会危害公共安全结果,而故意醉酒上路,应属于故意犯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王某在饮酒后,不顾他人劝阻,执意驾车回家。途中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经检测,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最终,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参加聚会时大量饮酒,之后在醉酒状态下开车上路。在行驶过程中,李某驾车失控冲向路边,撞到了行人,导致行人重伤。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对自己的醉驾行为供认不讳,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醉驾这种故意犯罪行为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伤害。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醉驾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是非常严格的。这也提醒广大民众,要时刻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对于那些明知他人饮酒仍纵容其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法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