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有以下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案例一:甲在酒吧喝酒后,无故对旁边的人进行殴打,导致多人受伤,经鉴定均构成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案例二:乙经常在小区门口拦截、辱骂过往居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
在上述案例中,甲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乙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行为,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样构成寻衅滋事罪。对于此类犯罪,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量刑,确保公正司法,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