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量刑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案例一:某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故意毁灭对当事人不利的关键证据,被司法机关发现。最终,该律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案例二:一名诉讼代理人通过威胁证人的方式,引诱证人作伪证,严重干扰了司法程序,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在刑事辩护中,诉讼代理人及辩护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也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极大伤害。律师等法律从业者应当秉持职业操守,依法依规进行辩护活动,切不可为了一时之利而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