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甲与乙离婚,双方育有一子不满两周岁,母亲乙有稳定工作和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由母亲乙直接抚养。
丙与丁离婚,孩子已满八周岁,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丙生活,法院在综合考量后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了丙。
在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法律有着明确且合理的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优先考虑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基于孩子年幼对母亲的天然依赖和母亲在照顾幼儿方面的天然优势。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比如父母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能力等,来判定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方式。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其自身的意愿成为重要考量因素,这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尊重,也是法律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判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