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起诉前受害人需要准备刑事自诉书、侮辱罪的相关证据等的材料。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案例一:王某在公共场所对李某进行长时间的辱骂,语言极其低俗恶劣,周围有众多人围观。李某不堪其辱,决定提起侮辱罪自诉,他收集了现场的视频证据以及多名证人的证言等,成功让王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张某通过网络平台对赵某发布大量诋毁性言论,赵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准备好刑事自诉书和相关网络截图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自诉,最终张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在侮辱罪起诉前,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如上述案例,无论是现场的证据还是网络上的相关信息,都可能成为关键的定案依据。受害人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刑事自诉书,明确诉求和事实依据。在遇到困难时,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如请求法院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等,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