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因此,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职务侵占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王某在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公司款项私自转入自己账户,累计侵占八十万元。最终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通过伪造客户订单等手段,将公司货物占为己有,价值一百二十万元。后张某被警方抓获。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犯罪行为人的手段往往具有隐蔽性,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难逃法律制裁。作为公司、企业等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制度,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同时,相关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和法律底线,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走上犯罪道路。一旦涉及此类案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