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判定需要的证据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及其亲友证言;
2、犯罪嫌疑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赃物出让、出借、出卖的书证;
3、准备犯罪工具的场所或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案例一: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警方通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其亲友的证言,发现嫌疑人明确承认了抢劫行为,且其亲友也证实了相关情况,最终成功定罪。
案例二:某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将抢劫所得的财物进行出让,相关的书证得以获取,成为了判定其抢劫罪的关键证据之一。
在抢劫罪的判定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上述案例充分说明了各类证据在案件侦破和审判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及其亲友证言,要仔细核实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而涉及到赃物出让等书证,更是直接关联到犯罪行为和结果。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审查证据,以确保对抢劫罪的准确判定,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