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起刑点具体如下: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起刑点意为判刑的最低限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一: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因疲劳驾驶不慎与另一辆车相撞,导致对方车辆上一人重伤。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最终王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张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后警方经过侦查将其抓获,此次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和较大财产损失。张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且具有逃逸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起刑点的把握至关重要。比如在第一个案例中,王某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因其没有逃逸等恶劣情节,所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而第二个案例中的张某,其逃逸行为加重了他的罪责,导致量刑大幅度提升。这就提醒广大驾驶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积极面对,切勿选择逃避,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公正地作出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