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的麻烦如下:
1、只能全款支付。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就不能选择贷款,只能全款购房,因为有明确规定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指标。
2、不能随意出售子女的房产。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是不能随便卖孩子的房产。
3、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虽然父母是实际购买房产的出资人,但是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因为赡养纠纷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产,这种可能性很小。
4、财产分割困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案例一:张某夫妇在孩子未成年时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孩子名下,后来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想要出售该房产,却发现手续十分繁琐,受到诸多限制。
案例二:李某和前妻育有一子,离婚后房子登记在了儿子名下。后来李某因与儿子关系恶化,想要收回房屋,却被告知几乎不可能实现。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将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确实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父母需谨慎考虑这种做法。对于购房资金的安排、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充分的预估和应对措施。同时,在涉及到财产权益和法律规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来执行,切不可随意行事。如果遇到类似纠纷或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