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还遗失物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案例一:甲在商场捡到一个钱包,内有大量现金和重要证件。失主通过监控找到甲并要求归还,甲却拒绝交还。经鉴定钱包内财物价值达到了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最终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乙在公交车上发现一个遗落的手机,他不仅没有上交,反而将其变卖。当失主联系上乙时,乙仍拒不交出变卖所得,后乙被指控构成侵占罪。
在上述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均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遗失物占为己有且在失主索要时拒不交还。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捡到他人遗失物应积极寻找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切不可存有非法占有的念头,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失主在遭遇此类情况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这就要求失主积极主张权利,法律才会对违法者予以惩处。